佛山:养狗不备案,狗狗被收容 2021年03月24日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誉建业、通讯员周毅韵报道:3月19日,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余凤英带队在禅城区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本次行动由市、区、镇三级城管部门、动物保护协会、志愿者组织等43人组成。

  据了解,本次整治行动,行动人员兵分两路,围绕市政府周边、卫国路、普澜路、金鱼街、同济路一带及南浦公园、人民公园周边同时展开,重点对未办理犬只备案、遛犬不牵绳、不戴嘴套、不及时清理粪便等违法养犬行为进行整治。

  “这明明是我的狗,为什么它需要犬牌?”正在人民公园遛狗的张女士看到爱犬被查情绪激动,“它平时很乖的,从不咬人。”城管人员和张女士解释:“在佛山每条狗都需要登记备案、领取犬牌,是每位养犬人必须遵守的法律。”

  每晚在人民公园跳广场舞的曾女士和舞友说:“确实该管一管了,公园每天人来人往,尤其老人小孩多。以前经常遇见没牵绳的狗,好怕它乱走、咬人。”无独有偶,动物保护协会志愿者小黎也和记者介绍,他们在捕捉犬只时,非常小心,在五分钟内就能大致摸清犬只的性格,进行有效互动,收获犬只信任,才能顺利捕捉。

  据统计,本次行动共派发文明养犬宣传资料130份,检查犬只18只,其中2只未备案,1只未牵犬绳。根据《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人员当场对两只未备案犬只进行收容,拟立案处罚。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余凤英充分肯定了禅城区的养犬管理执法工作,表示下一步将组织全市五区执法局开展文明养犬工作交流,引导各区取长补短、相互学习,提升养犬管治力,共创和谐文明养犬环境。

  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各位犬主,记得通过“佛山通”APP为爱犬办理登记备案。根据《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未办理犬只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每只五千元罚款,对个人处每只二千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