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推行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 资料图片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廖惠康报道:广州市不断改进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湖南省鼓励以投标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湖北省政采招标免收投标保证金……优化营商环境,给企业“松绑”,近年来,投标保证金改革如火如荼。
招标保证金改革如火如荼
长期以来,在工程投标中保证金被占用、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发生,企业因投标导致大量资金被占用,且周期长,负担过重,不利于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发展。
近些年,招标领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国办发〔2016〕49号文为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明确了七项措施。其中,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国办函〔2019〕41号文明确提出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之后,各地陆续发布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都提出了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
此后,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六部门联合发布《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建市【2019】68号),明确提出: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对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筑业企业可以保函的方式缴纳。
优化营商环境,给企业“松绑”,部分地区相继进行投标保证金改革。广州、河南、雄安、山东、湖北、厦门、安徽、云南等地相继出台关于保证金政策。如2020年,湖南明确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人不得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鼓励以投标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保函担保。今年3月,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通知,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政采招标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广州让非现金形式“跑腿”
为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减轻企业资金占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实操性指引文件,不断改进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引入信用机制,切实为企业减负。
今年9月30日,该局发布《关于编制招标文件的指引》(2021年第1期),修订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范本相应条款,明确招标人必须允许投标人以保函、保证保险、担保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让非现金形式“跑腿”代替资金“跑路”;在投标保证金方面引入信用承诺制,引导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落实免收信用良好企业或中小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并提供招标文件编制示例供市场主体参考,确保为企减负的好政策落实到具体项目上。
目前,广州市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在招投标交易系统已实现电子保函、保证、保险等在线提交,在线查核。通过“替”“降”“免”等多措并举,在有效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借助金融机构保函和信用报告对企业信用的敏感度、依赖度较高的特点,以其替代现金保证金,有助于加速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建筑市场环境。
下一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组织宣贯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领域关于涉企保证金缴纳管理的有关政策,提高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在市场的接受度,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