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一建筑物外墙脱落致行人死亡 小区物业公司被判赔89万余元 2021年11月17日  

  2018年9月,张阿姨(化名)来到珠海市粤海中路兰花小区(化名)时,被建筑物外墙脱落的瓷砖砸中致头部受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香洲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兰花小区于2008年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一直由兰花物业提供物业服务。法院认为,兰花小区交付使用距今已有十年时间,部分外墙瓷砖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老化、脱落的迹象,给小区住户及过往行人造成安全隐患,而兰花物业作为物业管理人,对此并未尽到管理职责。本案中张阿姨被小区楼房外墙脱落的瓷砖砸伤并致死亡,根据法律规定,兰花物业应对张阿姨死亡的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责任,法院遂判处兰花物业赔偿张阿姨的丈夫及3名子女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9万余元。    

  兰花物业以应当由该楼栋的开发商、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以及相关业主承担赔偿责任为由,向珠海中院上诉。  珠海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