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广东始兴县(资料图片)
近日,国务院公布了最新修订通过的《地名管理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这是原《地名管理条例》自1986年颁布以来首次修订,修订后的《地名管理条例》对地名文化保护作出多方面安排,明确提出地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对地名进行命名、更名。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
此次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针对地名文化保护设立专章,提出可将符合条件的地名文化遗产依法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明确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制定保护名录、做好档案管理、鼓励社会参与等要求。
《地名管理条例》明确,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以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国内著名自然地理实体或涉及两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应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提出申请,报国务院批准。不以国内著名的自然地理实体、历史文化遗产遗址、超出本行政区域范围的地理实体名称作行政区划专名。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
有学者认为,新《地名管理条例》突出了地名文化保护,彰显了地名文化的重要性,也为地名文化保护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法治保障。(唐培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