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古村
广州市番禺区大岭村原名菩山村,自宋朝开村迄今已有近900年历史,是广州唯一的“国家历史文化名村”。其相关保护规划于近期结束公示。规划提出,要保护大岭村“蛎江涌头、半月古村”的村庄空间格局,核心保护范围限制机动车进入,不得擅自新建、扩建、取消道路。
历史文化资源丰厚
大岭村背靠菩山,面朝玉带河,石桥、古塔、祠堂、门楼、牌坊古迹环绕。较完好的古建筑包括19处不可移动文物,如市级文物龙津桥、大魁阁塔;番禺区级文物两塘公祠、菩山第一泉等。历史建筑9处,历史建筑线索21处,传统风貌建筑线索91处。
大岭村历史文化名村范围内保留有较多明、清、民国等不同时期的老建筑,以民居为主,共112处。除了是广州唯一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外,大岭村还是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首个全国美丽乡村示范村。
规划提出,大岭村位于番禺区石楼镇西北面,北邻佛莞城际和莲花大道,东邻莲花山,西邻岳溪村,南邻石化公路。研究范围为村域范围,总面积约为376公顷;规划范围主要包括中约、西约村,面积约为67 .38公顷。
保护区划分为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三类,分别制定了不同的保护控制措施。
不擅自新建、扩建
核心保护范围包括重要的祠堂建筑及风水塘,有代表性的民居建筑群和重要的历史遗存、传统街巷空间、永思堂及其周边的广场空间等。建设控制地带以规划道路和自然环境为边界,结合山水环绕的自然景观环境格局,将大岭涌、大岭墟场等区域划入其中,西至菩西路,东至菩山路,北至繁华东街,总面积为12.31公顷。
核心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对村落格局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核心保护范围内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
规划指出,大岭村建设控制地带内,要重点保护大岭村“砺江涌头、半月古村”的村庄空间格局,保护大岭墟场以及大岭涌水系,保护神龛、门楼、古树名木等历史环境要素。
(唐培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