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报道: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向社会公示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大典》),此次修订工作,是自1999年颁布首部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以来的第二次全面修订,经广泛征集修订建议、专家评审论证、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意见等程序,现已基本完成。
据统计,新版大典包括大类8个、中类79个、小类449个、细类(职业)1636个,与2015年版大典相比,增加了法律事务及辅助人员等4个中类,数字技术工程技术人员等15个小类,碳汇计量评估师等155个职业(含2015年版大典颁布后发布的新职业)。其中,将乡村建设工匠这个“老行当”作为新职业纳入国家职业分类目录,并明确了其职业定义、具体任务、主要工种等。
据了解,乡村建设工匠主要是指“使用专业机具设备,进行农村房屋建筑、小型基础设施等工程建造人员”,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瓦工、混凝土工、木工、水暖工、电工等工种。一般由“带头工匠”临时组织小规模施工班组承接工程。这种灵活从业方式符合农村特点,但是也存在人员年龄老化、青黄不接、施工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和施工作业不规范等问题。
此次将乡村建设工匠纳入《大典》,标志着长期活跃在广袤农村的乡村建设从业人员有了正式的职业称谓,将有力促进乡村建设工匠队伍培育与规范管理。从顶层设计来看,这更有利于乡村振兴、美丽圩镇建设等朝着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进一步推进建设人才队伍的强大。从行业来看,这也给默默根植于乡村建设的人员加油助力,以更强的获得感促进更高的建设动力。
据悉,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以乡村建设工匠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为契机,做好乡村建设工匠队伍培育管理工作。通过完善培训考核体系,研究制定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标准,编制乡村建设工匠大纲和通用教材,利用行业技能培训、职业教育院校等多种资源建立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基地,提高培训实效。同时加强工匠队伍建设,通过分工种培训、安全常识培训、现场实操教学等多种形式,提升工匠的专业技能、实操能力。另外,还将进一步规范工匠从业行为,建立乡村建设工匠名录,推行乡村建设工匠社会信用评价制度,逐步建立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工匠责任制”。
此次大典还首次标注了数字职业,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视角,围绕数字语言表达、数字信息传输、数字内容生产三个维度及相关指标综合论证得出标注结论。从建筑业来看,在此次大典修订反映了数字技术、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顺应了碳达峰碳中和的趋势,更有利于促进建筑业这一传统行业加速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