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誉建业报道:近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加强高温天气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因高温天气诱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目前正值夏季施工高峰期,《通知》指出,各区局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信息,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不得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当日最高气温超过37℃以上时,每天11:00-15:00时间段应停止室外露天、密封空间和高处作业,对确需在高温时段室外连续作业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设施设备,方可在高温时段从事室外作业。并加强非常规时间段作业安全管理,特别是早上8:00前是高温天气事故多发时段,作业前管理人员必须开展班前教育,坚决杜绝盲目抢工期、赶进度行为。
《通知》强调,一方面,各区局要督促辖区在建工程项目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确保作业区、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场所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及卫生条件。另一方面,还要督促建设工地项目部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疫、防中毒等工作,并为施工人员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常用防暑药品和物质。
此外,各区局要针对夏季施工作业人员易疲劳中暑、易发生事故的特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施工单位要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制度的落实,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做好防中暑、防触电、防雷击、防食物中毒、防火灾工作;监理企业要加强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通知》要求,各建设工地项目责任主体要密切关注气象预警预报信息,要建立健全高温预警制度,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一是做好气象部门发布高温预警后的响应工作,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二是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各类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三是认真组织开展防暑降温与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值班、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发生安全事故,要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