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陈克正报道:近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公示了“十四五”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评审结果,佛山市成功入选全国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并顺利通过公示期。此次获得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资格,中央财政三年将给予佛山9亿元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补助。
2022年11月,佛山成功获批广东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佛山市委、市政府随即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安排,开启国家级海绵城市示范申报工作。2023年5月,经过省财政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佛山市位列第一名,获得广东省唯一推荐名额。
5月24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组织专家开展了2023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竞争性评审。佛山市市长白涛牵头,住建局、财政局和水利局主要领导配合组成的答辩小组,高质量完成了答辩演讲,最终成功入选“十四五”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
截至目前,佛山完成海绵城市项目建设面积92平方公里,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达51.9平方公里,打造了10.82平方公里的海绵示范片区。全市共建成雨水管渠9790公里,消除建成区易涝点24处,建成万里碧道660公里,实现了建成区8条黑臭水体的长治久清。
下一步,佛山将打造以海绵城市建设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业+海绵”示范、以海绵城市建设传承发扬岭南水乡文化的“水文化+海绵”示范、以数字技术支撑全域海绵城市建设的“数字化+海绵”示范,努力探索有益经验,打造佛山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