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报道:记者近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为了解决超大特大城市中存在的城中村问题,全国各地正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符合条件的城中村实施拆除新建,另一类是开展经常性整治提升,第三类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实施拆整结合。
城中村改造是为了消除公共卫生安全风险、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宜居、韧性、智慧的现代化城市,已成为当前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并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各地正按照部署,扎实开展配套政策制定、摸清城中村底数、编制改造项目方案等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中村改造信息系统投入运行两个月以来,已入库城中村改造项目162个。
目前,在超大特大城市在推进城中村改造中,各地坚持先谋后动,做好征求村民意愿、产业搬迁、人员妥善安置、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落实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等前期工作。政府对改造资金负主体责任,将统筹市域内改造资金安排,实现改造资金市域内综合平衡、动态平衡。
据介绍,当下我国城中村改造坚持依法征收、净地出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城市政府明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责任部门、征收补偿标准和程序等,并依法依规实行征收。改造后,将根据城市产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产业布局,引入优质产业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并提供一定规模比例的低成本创业空间,保障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创业需求。
同时,对于整治提升类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各地将建立政府与村民、社会力量改造资金共担机制。此外,城中村改造还将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各地坚持稳中求进、积极稳妥,优先对群众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多的城中村进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