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蒋雯菁报道:据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11月1日,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业务开办。
根据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获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代替原《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工作人员出示电子码,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以往,缴存人在异地办理相关住房公积金业务时,需要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具证明,向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交纸质材料。“亮码可办”上线后,《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在线开具、后台核验,缴存人不需要往返两地,极大提高了业务办理便捷度。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仅需通过2个步骤即可快速办理有关业务。一是获取电子码。通过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选择“服务—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点击“提交”获取“电子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存在多汇缴账号、异地贷款时,在“中心名称”选择缴存或贷款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点击“提交”获取“电子码”。二是使用电子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出示“电子码”后,银行经办人员可通过查询“电子码”为职工办理相关业务。“电子码”被查询后即失效,如果没有被查询,申请当天24点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