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街区制”改革初显成效 2023年11月07日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陈小珊、通讯员张玉洁报道:近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大鹏新区召开“街区制”城市管理改革推进会暨市容环境整治“百日行动”现场会。记者在会上获悉,深圳“街区制”城市管理改革取得初步成效,预计2024年底前,深圳市各街道将完成辖区内市容环境治理领域社会组织的创建。

  会议总结了今年以来全市“街区制”城市管理改革取得的经验成效,分析了存在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措施;分享交流了大鹏新区南澳街道组建成立南澳琢玉美丽街区治理委员会、运营坝光片区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等情况;对开展市容环境整治“百日行动”进行了部署。

  记者了解到,“街区制”城市管理模式,通过为街区赋权、赋能、赋责,破解政府端多头管理形成合力难、市场端企业分散服务效能低、社会端各类主体参与意愿弱等难题,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三位一体”的城市管理体系。目前深圳全市74个街道中,绝大部分已实施市容环卫综合服务模式,其中有23个街道参与“街区制”改革试点,改革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具体而言,在企业端,“城市管家”相较传统环卫服务模式的优势逐步显现,环卫资源整合能力及市容环境治理专业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在政府端,各试点街道整合搭建市容环卫综合治理平台,按照“巡查、反馈、处置、总结”的工作流程,及时解决街区运行存在的问题,相应形成了区-街-社区-街区问题研判协调机制,分级分类问题处置机制,涵盖片区(街区)巡查人员、城市管家、物业公司的考核机制。在社会端,龙岗区龙岗、坂田、宝龙、坪地、横岗、南湾等街道,以及大鹏新区全部街道均已成立“美丽街区发展促进会”等各类市容环卫治理领域社会组织,并逐步探索建立“美丽街区共建联席会议”机制。

  深圳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预计2024年底前,全市各街道将完成辖区内市容环境治理领域社会组织的创建,并逐步培育、发展、壮大社会组织,条件成熟的区将结合实际情况搭建美丽城区发展联合促进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