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住建部联合发布11个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 违法阻挠加装电梯 或被判依法赔偿 2023年11月10日  

2021年,广州市黄花岗街水荫路34号大院成片连片加装电梯项目开工仪式现场。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报道: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11个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据会上发布,截至2023年10月底,全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近10万部。在公布的11个典型案例当中,广州市海珠区和荔湾区两个案例入选。

  

  支持各地加快破解加装电梯难题

  

  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件好事,也是件难事——一是达成共识难,二是资金筹措难,三是统筹兼顾要求高。

  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将“积极推动有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作为主题教育“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建立加装电梯基层联系点等措施,积极梳理总结各地的经验做法,加快将先行地区行之有效、有推广价值的政策措施,上升为国家层面制度安排,支持各地加快破解加装电梯难题。

  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有序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继续抓好进一步摸清需求底数、努力提升基层协商质效、切实守牢安全底线、努力做好各项保障、积极加强普法宣传五方面工作。

  

  违法阻挠加装电梯应依法赔偿

  

  在发布会公布的广州市海珠区案例中,该区某住宅楼某单元业主钟某认为,电梯加装工程影响其住宅采光,高层业主并未与其协商好补偿方案,遂采取多种方式阻挠施工,亦与高层业主发生多次诉讼。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结果,在某公司已举证证明因钟某的阻挠行为导致损失的情形下,判决钟某不得对案涉住宅楼电梯施工进行阻挠和破坏,并赔偿某公司3600元损失。

  最高法提醒,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易引发邻里间矛盾,在加装电梯方案设计过程中,高低楼层业主可在充分协商后确定方案,尽可能从技术上减少或避免对低层业主的影响。倡导低楼层业主应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维护自身权利。

  在荔湾区案例中,某小区某栋9层住宅楼业主于2017-2018年商议加装电梯。业主郭某因有异议未参与出资,后提出希望在补交相应集资款后使用电梯,但32户业主认为郭某前期对加装电梯有异议,导致加装电梯工程延误一年多,反对其使用电梯。郭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据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结果,依据公平原则,使用电梯应以交纳集资款为前提,故法院判决郭某支付增设电梯集资款后,由该住宅业主代表向郭某提供电梯卡,供其搭乘电梯使用。

  截至目前,广州市累计加装电梯规划审批超1.5万台,累计建成投入使用破1.3万台,审批和建成数均居全国各大城市首位。今年9月,广州市黄花岗街道水荫南社区召开了“加装电梯‘连片托管’集中签约仪式暨全市推广会”,标志着广州市首个加装电梯“连片托管”示范街正式落成。目前,广州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已形成“连片规划、连片加装、连片托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