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陈小珊报道: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在新闻通气会上介绍了将于8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统筹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内容,提出从指标管理、减排核定、统筹使用和稳步推进排污权交易等四个方面,统筹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
当前,我省有大量的重大项目、优质项目、符合新质生产力要求的项目正在筹备、开工、建设中,其中许多项目都需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去支撑。根据《通知》,今年8月1日起,率先从氮氧化物开始,对全省主要污染物指标实施统一管理。
《通知》强调,在国家总量减排核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纳入自主减排、环评已批未建和其他合法合规方式切实形成的减排量,推动挖掘更多污染物减排空间。同时,总量指标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发展平台、战略性产业集群项目建设。
《通知》还提出积极推动以氮氧化物为先行交易因子,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推动新、改、扩建项目通过交易方式取得新增排污指标,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形成的减排量通过交易方式获得经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