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近年在对历史建设工程的结算问题进行清理,经清理发现部分历史已竣工验收工程至今仍未进行工程款结算。由于单位无法联系等原因,特公告送达工程款结清余款通知,请下列单位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我所申报项目结算余款请款手续,逾期申报的视为放弃剩余工程款项,我所不再支付后续工程款项,按相关程序将剩余款项上缴财政。联系人:程工,联系电话:020-82489737。
(详见上图)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