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推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 停缴六个月可全额销户提取 2024年11月05日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报道:日前,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正式推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即日起正式推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其中包含优化提取政策、拓宽承办银行等。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各地灵活就业人员呈现出持续增长的趋势,各地社保、住房公积金等部门也对这一变化实行及时的政策回应。如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享有与单位在岗职工相同的租房提取、低息贷款、个人所得税减免等住房公积金权利。

  根据《通知》,东莞市将灵活就业人员“缴六停六”销户提取优化为已发生缴存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停缴六个月及以上且当前账户状态为封存的,可进行全额销户提取。

  同时,办理灵活就业相关业务的银行也拓展至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东莞银行、东莞农商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和浦发银行等12家归集银行。

  据悉,东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两个渠道进行。线上可通过“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招商银行”官方APP等办理,且无需提供任何材料。线下可在全市12家归集银行的545个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扣款银行卡即可办理。资料审核无误并通过公安联网核查后,可实现当天办结。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统一采取托收汇缴方式。办理缴存登记后,需继续办理“灵活托收账户”业务。公积金中心在每月的8日、24日先后发起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自动托收,划转金额为本月应缴存住房公积金,托收成功即行结束本次托收。

  据悉,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存基数上下限范围(当前为1900-27391元)之内自行确定每月缴存金额,缴存比例可在10%-24%区间内自选,但应为2%的整数倍。如缴存基数为3000元,缴存比例为10%,则月缴存额为3000*10%=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