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部署了8方面30项重点任务,包括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消费品质提升行动、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完善支持政策。其中多项举措涉及住建领域,旨在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中,《方案》提出要“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明确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有业内人士认为,这将为房地产市场注入新活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既可以改善民生,同时还可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消费增长。
资金支持方面,《方案》提出允许专项债券支持城市政府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税收政策方面,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税收政策,减轻购房者负担,激发住房消费积极性。
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方案》明确适时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工作。
此外,在“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中,《方案》提出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探索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在“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中,《方案》明确推进全社会适老化改造,支持地方试点探索、整体推进多层建筑加装电梯和发展老年助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