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以实施林长制为抓手,巩固提升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成果(图源:广东省林业局)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赵文霞、实习生曾琳报道:日前,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了2024年广东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考核结果,清远、广州、潮州等8个城市跻身优秀行列。
这一“答卷”与国家层面的评价形成呼应。今年5月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的全国2024年林长制督查考核结果显示,广东被评为优秀等次,综合排名位于Ⅱ类地区第1名,其中广州市、广州市增城区还获得了激励表扬。
在此次考核中,不同地区展现出各自的生态建设成果。Ⅰ类地区中,清远市、韶关市、河源市获评优秀等次,云浮市、梅州市获评良好等次;Ⅱ类地区中,广州市、佛山市、珠海市、深圳市表现出色,获评优秀等次,中山市、东莞市、惠州市、肇庆市、江门市获评良好等次;Ⅲ类地区中,潮州市脱颖而出,获评优秀等次,汕尾市、茂名市、阳江市、汕头市、揭阳市、湛江市则获评良好等次。
据了解,2024年,广东省以林长制为重要引领,推动林长制从单纯的“建机制”迈向切实的“见成效”阶段。在扩绿增绿方面,完成林分优化提升215.91万亩、森林抚育提升207.44万亩,均超额完成既定任务。
值得注意的是,省级林长积极带头履职,签发3道省总林长令,在其带动下,各级发布林长令280多道,开展巡林调研140多万人次,协调解决了500多个重难点问题,推动了一批林草机构的恢复。
在制度建设上,广东出台《广东省林长制条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财政激励政策,深化实施“林长+”协作机制,开展林长制工作述职,并推进智慧林长综合管理系统的优化升级与推广应用。目前,广东共设立各级林长约9万名,聘用护林员约3.5万名,落实监管员约3.2万名,为林长制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的落地落实提供了坚实保障。
通报要求,各地要弘扬“岳山造林”光荣传统,坚持“三绿”并举、“四库”联动,更加注重“提质”“兴业”和“利民”,以实施林长制为抓手,巩固提升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成果,不断增厚广东“绿色家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