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调整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政策 轮候超过3年或可申请租赁补贴 2025年07月29日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报道: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就调整完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有关工作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拟调整轮候期间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时限,还计划加强轮候对象管理。

  《征求意见稿》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在轮候期间曾参加配租意向登记未获配租且轮候时间超过3年的,可申请在后续轮候期间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根据《征求意见稿》,轮候对象原则上每3年参加一次资格审核,自收到住房保障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办理资格审核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仍符合保障条件的,可继续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原轮候号不变;经审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资格,并停止发放轮候期间住房租赁补贴。

  此外,轮候对象未按规定签收通知书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资格,并停止发放轮候期间住房租赁补贴。

  此次意见征集时间从今年7月24日持续至今年8月1日,市民可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首页上的“互动交流”-“调查征集”栏目,进入本公告并在文末“意见征集”栏提交意见建议,或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形式反馈(邮箱:wunianzi@gz.gov.cn;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3号楼(住房改革和保障处),邮政编码:510030)。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市民,提交意见和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