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报道:近日,《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核心为强化居住类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提出建立租赁信息联网报送机制,要求对十间以上集中出租房配备专职管理员、建立治安制度,并在公共区域安装能够保存不少于三十日的监控设备。
在信息管理方面,《意见稿》提出,依托政务平台建设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推广标准地址及电子编码,免费提供查询,登记不收费,出租人需在租赁关系设立或信息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信息(时租日租需即时报送),内容包括双方身份、租期、房屋地址等,房地产经纪机构、电商平台等需按规定协助。
在安全规范方面,《意见稿》明确租赁房屋需符合安全标准,集中出租房(10间以上房间或20张以上床位)需建立治安管理制度,配备或者指定专职管理人员,在租赁房屋的主要出入口等公共区域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留存视频图像信息时长不得少于三十日等。此外,时租日租房额外要求24小时专人管理、登记来访人员,接待未成年人时需记录监护人信息并加强保护。
此外,《意见稿》还明确了出租人、经纪机构未按规定登记报送信息,或未落实安全措施的处罚标准,最高罚款5000元,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将被追责。《意见稿》还强调个人信息保密,专设条款,要求公安机关、租赁服务机构以及房地产中介、电商平台等主体妥善保管和使用相关信息,禁止非法收集、使用、买卖个人信息,违者将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追责。
公众可通过“粤当家”小程序、电子邮件(xzfgc@gdrd.cn)、传真(020-37866604)或邮寄(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邮编510080)等方式反馈有关意见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