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报道:近日,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阳江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阳江市进一步支持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围绕“支持‘好房子’规划设计”“优化房地产用地供应”“夯实房地产市场服务保障”三大方向,推出11条具体举措,旨在释放住房需求潜力,推动当地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该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在支持“好房子”规划设计方面,《措施》明确新出让住宅土地中,住宅建筑标准层特定区域投影面积总和在标准层面积30%以内的不计算容积率,地面一层建车库视同地下室算指标;联排住宅比例可按项目实际需求建设,提升住宅设计灵活性。
在优化房地产用地供应上,《措施》规范宗地分割开发转让,要求分割地块具备独立条件且明确公共配套权责;允许存量商业办公建筑在符合安全等前提下,转换为文化、教育等用途且不改变用地规划;同时加强新出让地块周边公园、学校、医院等配套建设,土地出让前可明确学区安排。
夯实市场服务保障是《措施》的重点内容,多项举措直接惠及购房者与开发企业。在公积金贷款支持上,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0万元提至45万元,两人以上共同申请从60万元提至70万元,贷款期限可延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支持“又提又贷”“带押过户”“代际互助”,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最高上浮3倍,购买绿色建筑自住住房可额外上浮20%,首套与二套住房贷款额度上限、最低首付比例一致。
针对开发企业,《措施》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项目完成不同阶段工程后,监管额度留存比例最低可降至2%,绿色建筑项目各节点留存比例还可再降3%;明确未约定移交政府的配建幼儿园,若政府不回收,开发单位可自行销售,所得优先用于项目建设。此外,提出“分栋验收、分期验收、容缺验收”等机制,化解房地产项目“登记难”问题,并探索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纳入工业园区土地综合开发成本、推行房票安置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