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赵文霞、通讯员粤资宣报道:近期,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林业局联合印发《广东省推动用地用林用海联动审批工作方案》,汕尾市积极推进用地用林用海联动审批机制落地,首宗联动审批项目获批。近日,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核发“汕尾110千伏吉康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步实现了要素保障“一件事一次办”。
作为汕尾市联动审批的首个受益项目,该工程位于汕尾市陆河县,新建110千伏输变电站及塔基75个,用地面积为35.28亩,新建输变电线路23.462km,总投资近1亿元,项目建成后,将有助汕尾市电力供应安全稳定。
在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阶段,汕尾市针对涉及用林审批的情形,将以往用地、自然保护地分头审查的事项统一纳入“一窗”受理,推动审批事项由“多窗”向“一窗”集中,实现融合审批;经“一窗”收件后,材料由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同步分送至林业局,通过用途管制审批系统直接流转审查,以“线上”传递替代“线下”跑动。
同时,汕尾市林业局借助审批系统提前介入,在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时同步提出自然保护地准入意见,实现了从“事后沟通”向“源头协同”的转变。通过联动审批机制,申请材料一次上传,相关问题由自然资源局专人协调,切实提升了审批效率和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