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兴路—大西路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后的珊洲河西段。(图源:东莞市住建局)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报道: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二批)》,总结推广各地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其中,广东有6项经验做法入选,为全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了“广东样本”。
在提升人居环境方面,东莞、广州各有一项经验做法入选。东莞市中兴路—大西路历史文化街区采取与传统风貌相适应的技术手段,系统提升街区安全韧性水平。揭盖复涌珊洲河历史水系,沿岸新建1.8公里雨污管网,并在每个巷道口设置截流井接口,重建排涝泵站,降低内涝风险。采用内设框架、包钢、粘碳纤维等不破坏传统风貌的结构加固技术,有效提升街区内362栋建筑的抗震性能和结构承载能力,使其满足现代生活生产需求。
广州市多宝路历史文化街区围绕群众关切,系统提升街区基础设施水平。为全面掌握改造需求,该街区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群众意见15038条。聚焦群众关切的“水、电、燃气”问题,改造完善市政管网系统,解决地面积水与内涝问题面积约5040平方米;利用公房和公共空间建成2处集中电力增容设施,确保供电安全可靠;新增燃气调压箱,让200多户居民用上管道燃气,显著提升街区安全与居住品质。
在发挥遗产价值方面,广东省级一项经验做法入选。广东省建成省级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历史文化街区“全要素可溯、全流程可管、全场景可感”的立体化保护与展示。建立统一数据要素采集标准,完成111片街区数字化采集,涵盖倾斜摄影、空中及地面全景、现状照片等多维度数据,形成动态资源库。同时在申报认定、测绘建档等业务中开发自动分析预警保护风险的辅助决策子系统。此外,通过线上全景漫游,增强游客对街区历史文化价值的感知与兴趣。
在创新制度机制方面,广东省级、广州市级、荔湾区各有一项经验做法入选。广东省出台《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为历史文化街区从申报划定、保护规划编制审批、监督管理到传承利用提供地方性法规依据。厘清工作职责,明确街区认定条件和报批程序,规定街区保护范围内改、翻建建筑物,难以符合现行建设标准和规范的,可在一定条件下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广州市创设“老城新生”伙伴计划共同缔造新模式。广泛引入社会力量,成立“名城守护官”志愿者组织,以故事挖掘、社区营造、风貌记录、宣传推广等方式,推动街区的特色文化传承、高校与社区共建,通过提供资金与场地支持,培育历史挖掘与研究、数字化产品、文化IP转化等16个文化遗产教育项目,让社会各界深度参与名城发展,实现“共商、共建、共治、共享”。
广州市荔湾区建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并引入全过程技术咨询机构,建立“行政+技术”统筹指挥机制,组织召开20余次多部门共编联审会议,建立“共编+联审”方案编审机制,组建1个专家咨询委员会与14个公众咨询委员会,建立“公众+专家”民情议事机制,征询22.4万条群众意见、开展224次座谈访谈,引导居民、社会积极参与改造与业态升级,建立“内生+外引”活化利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