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报道: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中山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等7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批复》,原则同意中山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及6个名镇、名村的保护规划,从省级层面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划定“红线”。
此次获批的7个保护规划覆盖东莞、中山、肇庆、清远四市,涵盖不同层级的历史文化载体。其中,国家级保护对象4个,包括《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东莞市茶山镇南社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清远市佛冈县龙山镇上岳古围村保护规划(2019—2035年)》;省级保护对象3个,包括《广东省历史文化名镇中山市南朗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东莞市中堂镇潢涌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和《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肇庆市高要区槎塘村保护规划(2019—2035年)》。
批复要求,要妥善处理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同时,要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