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3-2035年)》通过审议 十年推进310平方公里低效用地再开发 2025年12月05日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通讯员穗规资宣报道:12月2日,第四届广州市规划委员会地区规划专业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专项规划》以城中村和低效工业用地改造为重点,指导广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积极稳步推进。

  长期以来,城中村、老旧厂区等存量建设用地普遍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大、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社会治理难等突出问题。经评估,广州市低效用地资源总量约622平方公里,亟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根据《专项规划》,广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分为近期、中期、远期三个节点。

  近期(至2027年),全市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约155平方公里,聚焦重点片区,统筹兼顾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要,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建立重点项目库,明确实施路径,增强国际商贸中心、综合交通枢纽、科技教育文化中心、省会城市功能,全面提升宜居水平,形成产业升级与民生改善协同推进的发展格局。

  中期(至2030年),全市累计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约220平方公里,进一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空间范围,重点聚焦经济实力跃升、高端服务能级提升、科技创新突破、交通枢纽强化等关键领域,实现重点突破,支撑城市核心功能提升,形成多中心协同发展格局。

  远期(至2035年),全市累计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约310平方公里,促进全域国土空间布局更合理、结构更优化、功能更完善、设施更完备,促进以集约高效为导向、绿色低碳为底色、宜居宜业为特征的国际化现代化城市建设,全面增强国际竞争力、创新引领力、枢纽辐射力、贸易影响力、生产服务力、资源要素配置力。

  《专项规划》划定低效用地再开发三大分区,其中“再开发一区”为中心城区核心区,“再开发二区”为外围增长极与地区中心,“再开发三区”为外围新兴平台及生态区。同时,科学划定先进制造业型、交通枢纽开发型等六类共67个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片区,推进连片统筹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