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新政发布 销售不满2年住房增值税下调至3% 2026年01月06日  

  

  新政将进一步释放受成本门槛制约的购房需求 钟梓骥 摄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赵文霞报道: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最新政策,购买不足2年的二手房交易增值税从5%减至3%,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公告内容,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从政策出台的市场背景来看,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近期市场预期较为疲弱,且房地产市场循环出现堵塞,“卖旧买新”的置换型需求减少,二手房“刚需化、低总价”与新房“改善化、高总价”的分化特征明显。此外,国家重要会议多次强调取消住房消费不合理限制、降低交易成本,为此次政策调整提供了明确导向。

  “本次政策调整的核心亮点是将持有不足2年住房的销售增值税征收率从5%降至3%。以300万元总价的房子为例,全额5%征收增值税,增值税为15万,对于刚需买家、置换卖家而言,都是一笔较高的成本。”李宇嘉认为,此次2个百分点的降幅,将有效降低交易摩擦,释放受成本门槛制约的购房需求。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这一调整实实在在降低出售成本,且3%的征收率既避免了“按0%来计算可能导致的频繁短线交易,对市场秩序造成紊乱”,又实现了实质性降负。叠加此前已实施的满2年免税政策,严跃进认为“增值税政策已经到了历史最为宽松的阶段”。

  从市场影响来看,李宇嘉指出,新政将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交易摩擦,将受交易税费成本影响的门槛上的需求释放出来,同时缓解因交易成本高而导致的卖房困难,特别是减少为了卖房不得不大尺度降价的案例,进而促进二手房和新房、刚需和改善的循环。严跃进则分析认为,市场供应不会出现大幅波动:“多数购房者不太可能在短期内出售房产,尤其是两年内就进行售卖的情况比例极小。即便有部分人持有房产两年后选择出售,这部分人群在整体中的占比也较低,因此不会对市场产生显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