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首次将“防疲劳”写入部令 连续作业不得超过4小时 2026年01月20日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风险系数高、技术要求严。唐培峰 摄

  

  

  

  

  

  

  

  广东建设报讯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风险系数高、技术要求严。作为关键岗位群体,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既是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也是安全生产的“守门人”。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2025年第60号部令——《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对《规定》进行了解读。

  《规定》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相较于2008年的旧版规范性文件(建质〔2008〕75号),此次以部门规章形式出台的新规,法律位阶显著提升,标志着我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正式迈入法治化、数字化、科学化的新阶段。其中,最显著的特点便是贯穿始终的“以人为本”理念——既有从严监管的政策规定,又有便民利民的温情举措,通过“从严”与“为民”的有机结合,切实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与职业权益。

  一是取消年龄硬性限制。面对行业老龄化与技艺传承的需求,《规定》取消了从业人员年龄上限,同时更加关注身体健康状况是否与岗位需求匹配。对于超过60周岁的从业人员,要求每年体检合格方可延期。这一变化,既为身体条件满足岗位要求的资深从业人员保留了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通道,又通过建立常态化的年度健康检查机制,对其上岗条件实施动态管理,是防范因年龄增长可能带来作业风险的重要制度设计。

  二是明确强制休息时间。针对建筑业高强度作业特点,《规定》首次将防疲劳写入部令,明确连续作业不得超过4小时,且间隔休息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这使工间休息从一项倡导性要求,转变为用人单位必须执行的强制性规定,从源头上为防范因疲劳作业引发安全事故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赋予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权利。《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作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从法律层面赋予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这不仅是法律赋予从业人员在作业现场进行自我保护的法定权利,更是构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环节,有助于从一线作业层面预防和消除事故隐患。

  四是引入容错纠错机制。在建立严厉记分制度的同时,新规人性化地引入了学习减分机制。这改变了过去“一罚了之”的惩戒模式,为那些非主观故意、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提供了通过学习修复信用、规范作业行为的机会,体现了坚持教育与引导相结合,促进从业人员持续提升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的管理导向。

  五是增设实习期管理要求。《规定》新增了6个月的实习期制度,强制要求在具备资格的指导人员带领下作业。这一制度化的“师带徒”模式,为首次取证人员设立了必要的实习适应期,确保其在达到独立作业要求前,能在有经验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实际操作,从而有效降低因操作不熟练、经验不足而直接上岗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