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赵文霞报道:近日,为深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以下简称北斗系统)应用,推动时空信息技术赋能“好房子”建设、城市更新、城市治理等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征集第二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北斗系统典型应用案例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四大申报条件:其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其二,案例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整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体现北斗系统的技术特点和适用场景,具有较强的推广价值;其三,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实施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其四,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案例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申报主体、团队,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征集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申报工作,每个省推荐的案例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中央企业可直接申报或推荐下属企业申报,推荐的案例数量不超过5个,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
此外,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北斗系统典型应用案例推荐名单》,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书一并寄送至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择优形成《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北斗系统典型应用案例》并进行宣传,支持开展应用示范与宣传展览展示,助力应用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