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近期依法对涉案资金开展清理工作,由于当事人变更联系方式或无联系方式等原因,致使公安机关无法联系并及时清理有关涉案资金。为保障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我局将相关事项进行公告(详见附件),期限为6个月。
请本公告中涉案资金的当事人在公示期内持相关凭证或证明文件联系所属办案单位办理。公告期满仍未前来认领,我局将依法对该涉案资金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
2026年4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