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发布“湾区速建15条” 项目开工、建设、验收全链条提速 2026年06月09日  

  

  南沙城景 刘伟 谢子亮 摄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通讯员谢子亮报道:6月5日,广州市南沙区召开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15条措施(以下简称“湾区速建15条”)政策解读暨宣传培训会议,南沙区行政审批局业务骨干逐项解读改革的重点板块。来自全区制造业、物流业、建筑业领域的近百家企业代表参会。

  

  步行通道“三不计”

  小型配套“免报建”

  

  在优化规划审批方面,“湾区速建15条”推出多项贴合岭南气候与产业发展需求的创新举措。针对产业园区慢行系统建设,政策明确符合条件的无围护墙体风雨连廊实行“三不计”政策,即不计算容积率、建筑密度和建筑退界,让企业不挤占生产空间就能拥有舒适的步行通道。

  同时,对产业用地上100平方米以下的配电房和50平方米以下的门卫房,在符合安全间距、不申请确权的前提下,免于办理规划报建手续,且不计入地块经济技术指标。

  两项举措从三个维度为企业赋能。时间上,直接压缩配套设施审批周期1至2个月,助推项目提速落地投产;空间上,不占用项目建设指标,支持企业完善园区公共配套;成本上,减少企业在设计、报建等环节的投入,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

  在容缺信任审批方面,“湾区速建15条”将前期试点中反响良好的做法固化为制度安排。政策明确,对经上级行政监督部门确定的非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项目,企业可凭专项承诺函及完整招标资料办理施工许可证;信用良好的重点项目,可凭中标通知书及限期签订施工合同的承诺先行领证,开工时间可提早1至2个月;永久机动车出入口审批实行多部门联合现场勘验,符合条件的企业承诺后可先行获批,14日内补充相关材料即可。

  

  竣工验收优化提速

  环保审批“三证合一”

  

  “湾区速建15条”对竣工验收方面推出多项针对性提速措施。

  针对工业和仓储用地项目,推行质量验收承诺制,对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一般性质量问题,参建五方承诺限期整改后可先行通过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核心资料齐备即可先行办理,后续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将水、电、气、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验收纳入竣工联合验收体系,实现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验收、同步投用。

  同时,探索实施环评、入河排污口设置、排污许可“三证合一”审批,时限从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放宽低风险化工项目和配套电镀项目选址限制,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在环境风险可控区域落地;扩大历史工业建筑环评审批支持范围,盘活存量工业载体;水土保持方案可视实际情况分期办理。

  除审批流程优化外,南沙同步升级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南沙企业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平台,实现项目信息自动归集、审批专员智能匹配、政策精准推送、跨部门难题线上协调,从招商阶段即提前介入,为企业提供“一企一策”定制化服务。与此同时,南沙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监管体系,对承诺不兑现的失信企业取消承诺审批适用资格,确保“放得开”也“管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