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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廖惠康、通讯员罗敏报道:近日,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成功追缴强拆费用一宗,共追缴强拆费用23.46万元,实现了珠海市在追缴强拆费用上零的突破。 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强制拆除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据悉,为切实推进珠海市违法建设治理,有效遏制新增违法建设,2019年7月以来,珠海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筹指导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探索对违建责任人追缴强拆费用机制,统一了工作思路,将实施强制拆除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机械器具使用费等费用纳入追缴范围,明确了追缴的事前告知、事后催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程序指引。 涉事违建位于高栏港区平沙镇某小区一层6间商铺,铺内层高约7米,铺主为谋取更多利益,擅自加建混凝土结构夹层,一层变两层,同时占用架空层建夹层,改变小区整体容貌,严重损害小区所有业主公共利益。高栏港区城管执法局依法立案调查,并多次督促铺主限期自行拆除,但是铺主拒不配合调查,屡教不改,无视法律的威严,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及驻队律师组成的专案组,多次现场指导辖区执法人员现场勘验、询问调查、征求专业意见等办案环节,主动提前与金湾区法院沟通交流,做好司法衔接的准备工作等,依法推进案件办理。 2019年11月,高栏港区城管执法局按照法定程序,联合平沙镇城管办、平沙司法所、美平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开展强制拆除专项行动,委托专业清拆公司实施拆除。后因部分小区居民阻挠、违法行为人不配合、以及疫情等因素影响拆除工作中断,经过反复耐心地宣讲法律法规,并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拆除工作重启,于2020年7月完成,退还了公共空间,消除了安全隐患,恢复了良好居住环境。拆除结束后,城管部门积极推进强拆费用追缴工作,于2020年10月向违法行为人依法送达《缴纳强制拆除违法建设费用决定书》,经多次催告和督促,目前共计23.46万元的强拆费用已全部成功收缴。 探索实施对违建责任人启动追缴强拆费用机制,让违建责任人承担其实施违建的后果,不让守法的纳税人为违建责任人买单,将会提升社会治理效益,进一步营造公平守法的良好社会环境。此次追缴强拆费用的成功,彰显了执法部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追求公平公正的决心,为营造“违建不如不建、迟拆不如早拆、强拆不如自拆”的执法环境和社会氛围,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同时有力地震慑了违建行为,扭转了违法行为人违建成本低的心理预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