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刘洁、通讯员任旭东报道:近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惠州市房协召开“交房及发证”工作推进会。会议解读了《关于加快推进“交房即发证”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并对《方案》进行讨论研究,系统部署下一步工作,同时通报惠州市“交房即发证”试点实施情况。会议由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级调研员兰德华主持。 1211户业主实现“交房即发证” 今年6月,惠州市自然资源局联合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交房即发证”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自10月1日起,惠州各县区新建商品房全部实现“交房即发证”,即新建商品房等项目组织交房时,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申请的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收房同时即可领取产权证书。 据介绍,“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在惠州市已初具成效。截至当前,惠城珑尚花园、隆生仲恺花园、佳兆业东江新城十期等惠州市7个县区,已有12个项目开展“交房即发证”业务办理试点,共计1211户业主实现了“交房即发证”。 业主可自主选择是否需要服务 会上,企业代表与有关部门对于《方案》进行了充分地交流和探讨。与会企业纷纷表示,非常支持该项惠民政策。不过“交房即交证”工作推出后,对政府及企业的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该项工作首先需做好顶层设计,防范消费风险。 兰德华强调,“交房即发证”工作是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便民利企的具体举措,各职能部门、开发企业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为购房人提供优质服务。 有关部门指出,“交房即交证”有利于维护房地产交易各方的利益,有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各单位应积极主动推进该项工作,逐步完善多方约束机制,压缩交房手续及相关资料办理时间,简化办证流程,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会议还明确了“交房即发证”将作为一项选择性的服务,由业主自主选择是否需要“交房即发证”。 优化服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为扎实有效推进“交房即发证”工作,会议强调要优化服务再提速,不断完善多方约束机制,压缩交房手续及相关资料办理时间,简化办证流程,稳步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同时完善管理,将“交房即发证”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项选择性条款,由业主自主选择,针对不同情况分类实施管理,切实做到人性化、规范化;此外,还要强化各部门协作,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意识,围绕方案落地见效这一核心目标,强化协作,形成合力,积极稳妥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形成闭环管理。 会议还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有关单位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扩面、提速、优质,切实把此项工作变成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作。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惠州银保监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市房协、市中介协会主要负责人及8家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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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1211户业主实现“交房即发证”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2个项目办理“交房即发证”业务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1年06月25日
版次: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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