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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长安、凤岗、塘厦、大朗等5镇入选

东莞开展共有产权住房建设试点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1年09月10日        版次:03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刘洁报道:近日,记者从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东莞市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发布实施,选取虎门、长安、凤岗、塘厦、大朗等5个镇开展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试点。

  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介绍,三限房采用配售的保障形式,这与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物配租的保障形式不同。三限房政策的出台,完善了东莞市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

  

  改善刚需群体的居住环境

  

  据了解,这五个试点镇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承购人按总价的50%出资购买50%产权,另50%产权由代持机构持有,房屋归承购人使用,并行使业主权利,减轻了承购人购房的资金压力。

  目前试点镇选取的地块是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进行项目选址,安排在安居需求较为集中、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功能完善的区域。三限房建筑面积在70~80平方米,户型为两房两厅一卫或三房两厅一卫,实施基本装修交付。同时,购买三限房享有与普通商品住房同等的教育、医疗、户政、养老、住房公积金等公共服务权益。

  根据优先保障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三限房分配按照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定向分配,优先保障所属区域稳定就业的制造业技能型无房群体;第二阶段公开抽签分配,定向分配后若有剩余房源的,面向所属区域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抽签分配。三限房房源取得销售许可后1年内未销售完毕的,在全市范围内接受符合销售对象基本条件的人员申请,并抽签分配。

  

  达到一定年限可获完全产权

  

  承购人持有的三限房产权执行普通商品住房的限售政策。承购人取得三限房不动产权证书达到限售年限的,允许一次性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产权份额。为便于操作,承购人可按双方协商自愿原则转让给政府指定代持机构,也可转让给其他符合三限房销售对象基本条件的申请人。

  根据试点方案,对于在莞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并愿意扎根东莞的承购人给予一定的产权处分权利,政府适度让利。三限房交付一定年限后,经市政府同意,可获得完全产权。承购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且入户东莞满3年的,可按届时市场评估价8折购买代持机构份额后获得完全产权。

  同时,针对部分群体可适当给予不同优惠,依据《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20〕81号)申领并持有莞香卡的可按市场评估价7折购买,持有玉兰卡的可按市场评估价5折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