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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要求整改法律文书 |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誉建业,通讯员杨雪莹、吴东强报道:为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近日,佛山市禅城区开展垃圾分类综合执法检查,督促各行各业将垃圾分类工作落实、落细,并开出全区首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文书。 据悉,禅城区辖内张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城建水利办、市监所组成的综合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农贸市场、居民小区及餐饮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工作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和收集容器设置等情况;督导餐饮单位、农贸市场落实厨余垃圾的收运工作,以及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践行“光盘行动”。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发现小区物业公司不配合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不及时更新相关台账,未按标准放置垃圾分类桶或安装垃圾分类亭。执法人员立即要求物业就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并开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相关责任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这是禅城区首例针对垃圾分类工作开出的法律文书。本次检查共矫正垃圾分类台账不完善、分类设施不整洁等问题共19个,发出要求整改的法律文书2份。 据现场执法人员解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责任单位对责令整改的问题要在一周内完成整改,未按期整改将进行处罚。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相应管理责任如未履行管理责任的,且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下一步,禅城区城管执法部门将逐步扩大垃圾分类执法检查的覆盖面,在全面宣传的前提下,做好管理与执法的有效衔接,对垃圾分类的问题积极采用教育劝阻、书面警告与执法处罚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垃圾分类义务,营造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有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