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实习生宋秋贤报道:11月14日,湖北武汉花楼水塔街道中央荣御小区C2座一处墙体构造从33楼坠落并砸中路面一辆小汽车,造成车内司机死亡,截至记者发稿,事故原因尚未公布。那么,类似事故中责任应该如何界定?广东对于建筑外墙的质量安全监管有哪些措施? 外墙脱落事故责任应该如何界定? 据了解,武汉事发小区楼体建于2011年,已过了保修期。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劳静告诉记者,在房屋保修期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规定,如果确定是房屋质量问题造成该事故,受害者可向开发商要求赔偿,开发商可向承建商追偿。超出房屋保修期,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应由业主和小区物业公司承担责任。 劳静指出,在类似案件中,有以下两种情况须由开发商承担责任,一是涉案建筑是新建楼盘,在房屋保修期内出现外墙脱落;二是涉案建筑过了保修期,但是经司法鉴定,可以证明墙体的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而非自然脱落。 在超出保修期的情况下,首先,全体业主作为发生外墙脱落的建筑物的所有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次,由于外墙面是小区的公共部分,所以小区物业公司对公共部分是负有维修和管理义务的,如没有尽到维修管理等相应义务,物业公司也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外墙脱落是某业主由于装修等个人原因造成的,则由该业主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广东建筑外墙安全管理法规有哪些? 目前,广东省针对建筑外墙安全维护管理的现行法规有《广东省建设厅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实施细则》(粤建管字〔2007〕122号)。该细则对建筑幕墙的责任划分、维护检修标准、安全性能鉴定、监督管理体系等作出明确规定。其中规定,施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建筑幕墙实施保修,保修期不少于三年。而对于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责任人的确定方面,若建筑物为单一业主所有的,该业主为其建筑幕墙的安全维护责任人;若建筑物为多个业主共同所有的,各业主应共同协商确定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安全维护责任人,牵头负责建筑幕墙的安全维护。 此外,深圳市曾于2019年推出《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对建筑幕墙安全管理设立专章,要求房屋安全责任人按照规定,正常使用的建筑幕墙至少每6个月进行一次例行安全检查,每5年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以及在极端恶劣天气前后和各种灾害情形下开展幕墙的专项安全检查,并详细规定了应当进行安全性鉴定的几类情形,由房屋安全责任人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鉴定工作。广州市于2020年制定《广州市建筑外立面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尚未正式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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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外墙脱落事故致人死亡
物业及业主或承担事故责任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1年11月17日
版次: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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