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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动态管控安全隐患

监理单位每周报送台账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2年03月16日        版次:02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实习生符文达:近日,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要求市内各项目(已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定期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动态管控台账》(以下简称《台账》),没有监理单位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报送。

  据了解,云浮此举旨在全面掌握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危大工程安全隐患管控情况,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市内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动态管控措施,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首先,项目监理单位应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管控,形成台账。对存在隐患的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如果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紧急情况下,项目监理机构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事后形成监理报告。项目监理单位须如实填写《台账》,自发文的第2周起,于每周四报送本周的排查治理情况到属地建设主管部门。

  此外,云浮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应落实闭环监管,摸清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底数清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清零机制。对存在一般隐患的要督促立即或限期整改,落实“回头看”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并及时“销号”。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责令项目停工整顿,落实“挂牌督办”措施,确保隐患全面消除。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也应加强对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的安全检查和巡查力度,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如果监理单位没有开展安全检查、或其填报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或没有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及跟踪整改到位,住建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同时,云浮市住建局将以不定期巡查的方式开展督查指导,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较严重的,将采取提级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