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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城区拟年内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2年05月25日        版次:04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报道:近日,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

  

  公共机构带头做好分类

  

  会议指出,做好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首先要提高干部职工知晓率、参与率和分类投放准确率。一是要提高站位,重视生活垃圾分类;二是要做好完善台账资料和分类效果两个方面,并落实好定时定点分类投放、轮流督导、通报曝光三项制度。会议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分类管理制度,形成适合本单位的机关垃圾分类模式,切实将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真正起到示范引领的效果。

  推进会召开前夕,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李宏同志率领市分类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的负责同志,到梅州市政府机关大院等地进行现场调研,了解公共机构和居民小区目前的生活垃圾分类现状,学习各单位好经验、好做法,听取意见建议。

  

  加速垃圾分类工作进程

  

  此外,梅州市还印发《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方案》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水平,为梅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方案》要求在2022年,梅州市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市)县城建成区范围内60%村(社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梅江区全域基本建成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方案》确定了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分类模式。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以现有收运体系为基础,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仍由环卫部门(企业)按现行模式收运、处理;可回收物由专业机构收运、处置;将有害垃圾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由专业机构进行收运,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其贮存、运送、处置进行监管,并做好相关技术指导。家具、大型盆栽等家庭绿化垃圾及家庭零星装修垃圾,由产生垃圾单位、个人交由专业机构按相关规定处理。

  此外,《方案》还要求促进源头减量管理,严控商品过度包装、推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践行“光盘行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