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陈小珊报道:近日,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5月25日起,每户最高贷款额度调高至60万元,并放宽了异地贷款条件。 其中,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5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最高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相关联。 同时,《通知》对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出调整。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湛江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夫妻双方有一方户籍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湛江市,就可在湛江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与湛江市缴存职工标准一致。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出,该政策的调整有助于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保障作用,有效提高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有利于促进湛江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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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公积金贷款额度升至60万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2年05月30日
版次: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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