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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举办“防坍塌事故演练” |
5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早在4月,国务院安委会便制定部署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明确要求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5月7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联合应急管理部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明确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通知》指出,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提高关键岗位人员依法履责的能力。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扎实推进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和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结合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相关要求,加大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宣传力度,让每一名从业者对治理行动要求“入脑入心”。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分类强化警示教育。《通知》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专题培训活动,将治理行动相关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危大工程施工方案编制指南、危及安全生产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等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强化警示教育,组织观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专题展,拓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曝光一批典型事故案例和重大隐患案例。深入企业、深入项目、深入一线,加大对一线作业人员、新进场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切实提升一线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实现安全培训“一线化”“基层化”。 《通知》强调,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工程示范带头作用,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此外,要围绕燃气安全治理、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排水防涝和污水处理、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跟进报道进展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