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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实施河长制问责闭环管理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2年06月13日        版次:02    作者:

     南沙区凤凰湖碧道 誉建业/摄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誉建业、通讯员赵雪峰报道:6月8日,广州召开全市河长制监督问责工作会议。会议指出,要持续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有能有效,不断提升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要进一步强化治水工作监督检查,以监督保障执行,扎实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为全市水环境治理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此前,广州市河长办监督问责组会同市河长办污染防控组分别对白云区新市涌疑似水体污染问题、荔湾区芳村大道西芳信路五眼桥段河道出现死鱼问题、增城区永宁街菜农使用河涌水灌溉导致部分农作物枯死等一系列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及时了解具体情况,督促相关属地单位溯源,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并将核查情况汇总上报。

  为深刻认识推动水务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会议要求,监督问责组下一步将完善河湖长制考核评价和激励问责机制,严格对各级河湖长及职能部门开展考核监督。

  一方面,完善机构,配备强化。下一步将组织对各区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组内制度制定、监督执纪工作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区监督问责组要保障机构设置完善,工作人员配备合理,相关工作衔接顺畅。

  另一方面,统筹协调,闭环治理。着力统筹推动对全市重点监测河涌(197条河涌、75条一级支流)的综合治理。下一步由广州市河长办水环境应急处突组牵头,市河长办各组、市水务局相关处室及单位配合,形成统一汇总、交办、核查、问责的闭环链条管理。各区监督问责组要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对本区重点监测河涌出现问题要及时进行督导检查,推动问题整治工作,必要时对相关河长进行责任追究。

  此外,强化联动,形成合力。各区要加强与市监督问责组的沟通,上下联动,对辖区内水环境问题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执纪,在河湖长出现履职不力的苗头情况时提前介入,切实压实责任,及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河湖长要按照《广州市水环境治理责任追究工作意见》启动责任追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