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报道: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就业人员住房问题的重要手段。但随着我国住房事业不断发展,今年来多地不断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市民的购房需求,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块“大蛋糕”。 违规“提现”公积金受严罚 日前,东莞市住房和公积金中心公布两例违规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并将案件移交东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新城派出所办理。其一是市民梁某受限于自身条件不符合政策要求,找到中介江某购买了购房的虚假证明文件,助其提取住房公积金。窗口人员在办理过程中发现其所提供材料异常,经查系伪造材料,并将案件移交南城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最后依法给予江某行政拘留十日、梁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其二是市民卓通过伪造结婚证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深圳市住房和公积金中心在上月也公布了一起通过伪造“购房”的方式进行住房公积金违规提现的案例。 广东建设报记者通过某网络购物平台搜索“公积金提现”,发现许多以“全国个人咨询”名义上架的虚拟电子商品,称可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公积金代提取的业务。当记者添加商家微信询问相关情况后,商家表示只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号、手机号等基本信息,无需其他任何信息证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保证“放心吧,绝对查不到,今天提取明天到账,如果有其他人费用比我低的,我可以申请低价帮你办”。在与多个商家沟通中,记者了解到中介提供代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费约为7%~8%。 顶层发力需严查严打相配合 此前,在2019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的通知提到,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退回所提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在确认违规提取行为之日起3年内不予受理该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逾期仍不退回的,公积金中心应当将其信息列入严重失信行为,依法将信息报送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并向其所在单位通报或在公积金中心网站公示。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向记者介绍,虽住房公积金归职工所有,但必须专款专用。相关法律法规对提取有明确且严格的规定,不满足规定条件和情形对公积金进行违规“套现”的行为是违法。 据记者了解,2018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就转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提出要加强内部管控审核。目前广州、深圳、东莞等城市也不断补充相关规定对于伪造证明提取公积金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在相关部门严查严打的同时,为何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中介还是难以制止?这可能还需市场监管和网络平台把关层面对该类行为的传播和发生再加严管控。一方面要从法律法规上加大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在网络层面还需加强对该类信息展示的把关审核,以免有人心存侥幸钻了制度的空子。
-
即时新闻
多地出招严打伪造证明提取公积金行为
违规骗提套现住房公积金?可能被拘留!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2年07月11日
版次:03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