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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沙面历史文化街区 姜兴贵 摄 |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报道:12月8日,广州市人大公布了新修订的《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现行《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2019年进行修正。新《条例》规定要完善广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在原条例的基础上新增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水务遗产、南粤古驿道等作为保护对象,完善保护体系和保护层次。同时,将体现岭南文化中心地、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中国民主革命策源地、改革开放排头兵、华侨文化聚集地等历史文化价值的保护对象,以及体现广州地域生产特色和产业发展历史进程的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水务遗产等保护对象纳入保护规划的重点保护内容,彰显广州地域文化特色。 在城市更新等城市建设过程中,常常会有历史文化遗产屡遭破坏、拆除等情况出现。新《条例》新增了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制度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检评估制度,以体检评估为抓手促进保护管理要求的落实,提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水平和质量。 在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方面,新《条例》规定强化国有保护对象的合理利用,同时新增盘活存量闲置资源方式,通过产权转让等多种腾退方式和统一收购租赁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将其改造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或公共开放空间,并在符合保护规划的前提下,扶持和培育老字号、非遗等业态,提高历史建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