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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印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年)》

分区分重点推进建筑低碳绿色发展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3年12月26日        版次:02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蒋雯菁报道:近日,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江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立足江门发展实际,推进江门市建筑低碳绿色发展,将江门市建设成为广东省绿色建筑发展的“高品质城市”。

  

  锚定三大任务,推动绿色化改造

  

  《规划》围绕绿色建筑高品质发展、加快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推进绿色建筑技术发展三大任务开展。全市计划形成“一心两带三轴五组团”的新建绿色建筑发展格局,完善绿色建筑全流程管理,建立绿色建筑全寿命期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

  《规划》明确,要制定江门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建设一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结合三旧改造、城市更新重点区域、老旧小区改造等,同步推进居住建筑的节能绿色化改造。2025年前各县(市、区)至少完成1个老旧小区节能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

  《规划》强调以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应用绿色建材和利用可再生能源等途径推进绿色建筑技术发展。探索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力争至2025年建成1栋,至2030年建成2栋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项目。

  

  分区重点推进,依次实现目标

  

  《规划》进一步划分重点区域、核心目标单元和基础目标单元。对于重点区域内的地块,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等级不得低于二星级,新建超高层民用建筑应按绿色建筑三星级要求建设;对于核心目标单元内的地块,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等级不得低于一星级,新建超高层民用建筑应按绿色建筑三星级要求建设;对于基础目标单元内的地块,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等级不得低于基本级,新建超高层民用建筑应按绿色建筑三星级要求建设。

  《规划》要求,到2025年,全面建设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水平得到提升;到2030年,城市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建筑节能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35年,绿色建筑品质持续提升,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