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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

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4年01月16日        版次:03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陈克正、姜兴贵报道:1月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发挥城市人民政府牵头协调作用,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研判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地产融资需求,协调解决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综合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情况及项目开发企业有关情况,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推送金融机构,做好融资支持。

  《通知》要求,金融机构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评估,对正常开发建设、抵押物充足、资产负债合理、还款来源有保障的项目,建立授信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基本能够平衡的项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

  《通知》强调,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要加强工作统筹和信息共享,做好融资保障工作,为金融机构发放融资提供支持。要进一步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项目销售、处置存量资产、引入投资者等方式改善自身现金流,督促其合规使用信贷资金,进一步增强银企互信。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通知》是继“金融16条”“三个不低于”后的又一项重要金融政策,核心在于首次构建“房地产与金融良性循环”的融资协调机制,即“市政府-银保监局&房管局-金融机构-房企”的模式。在此前“50家系统房企名单”和各地“三个不低于”工作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必须加强协调,才能真正有助于促进融资工作精准有效。

  去年以来,国家对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动作频繁”。除实行认房不认贷和房贷利率下调外,在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统筹化解房地产等风险,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本次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