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陈小珊报道:近日,记者从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获悉,中山成功申请成为国家城中村改造政策扶持城市,将按照“政府主导+依法征收+国企实施+土地收储+净地出让”的新模式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 去年7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央通过现有渠道适当给予补助,将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设立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城中村改造贷款,专款专用、封闭管理。今年1月,中山成功被纳入国家城中村改造政策适用城市范围。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城市更新规划管理科科长黄钜枝介绍,根据以前的“三旧”改造政策,主要是“一二级联动”实施,把土地一级整理(征拆)与土地二级开发捆绑实施。“新政策,即国家新出台的城中村改造系列政策,则要求将一级土地整理(征拆)和二级土地开发相分离,按照政府主导+依法征收+国企实施+土地收储+净地出让的原则推进实施。”具体而言,政府主导开展改造意愿、基础数据调查,编制项目改造方案、征收补偿方案及项目资金平衡方案,组织国有企业协助完成土地整备(征拆),将土地收储后再将土地使用权通过公开方式推出市场。为解决各地主导征拆但财政紧张问题,国家政策明确提供中央补助、专项债券、专项借款及税费优惠等4方面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 据了解,中山共有25个城中村纳入广东省城中村名录。中山已拟定《中山市城中村改造土地整备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正组织草拟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城中村改造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等,加快研究形成城中村改造配套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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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获国家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4年03月05日
版次: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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