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报道:近日,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布通知,就《广州市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办法的制定以《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为依据,并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进行起草,明确了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与利用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旨在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管理与保护,促进农业文化传承、农业生态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办法明确指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指在广州市域范围内,由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认定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由农业农村部认定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与利用工作遵循“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动态保护、协调发展、利益共享”原则。 办法提出,广州市建立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多个部门共同做好遗产的传承保护和科普宣传工作,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 在监督与管理方面,遗产所在地区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遗产不被破坏,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在遗产地醒目位置设立遗产标志(标识),包括遗产名称及标识、遗产认定机构名称和认定时间、保护范围、遗产管理机构名称、遗产介绍等,并建立遗产动态监测信息系统,监测遗产所在地农业资源、文化、知识、技术、环境等现状,并形成档案进行保存。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及遗产安全的突发事件时,区级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报告。因保护和管理不善,致使遗产受到严重破坏,区级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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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管理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4年04月30日
版次: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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