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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进一步规范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

电动自行车违规进公园将被警告罚款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4年06月21日        版次:05    作者:

     公园管理人员劝阻一名准备骑电动车入园的市民(白云区城管局供图)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陈小珊,通讯员易鹏、陈键报道:近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印发了《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广州市野生动物放生管理规定》《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部分),提出对于电动自行车等具有动力装置的滑行工具进入公园,视违规行为轻重,可处以警告至200元以下罚款。

  6月19日,记者在白云区儿童公园入口处看到,公园管理人员正劝阻一位欲骑电动车入园市民,并且指着一旁的《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公告板进行宣讲。不远处,公园设置的智慧杆不时发出“本公园禁止电动自行车入园”的语音提醒。

  公园作为公共休闲场地,电动自行车等穿插其间与行人“抢路”,给市民带来不小的安全隐患。白云区城管部门绿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白云区辖内公园自今年1月1日起已实行电动自行车禁止入园。一方面加强“人防”,通过公园管理方和安保人员宣传告知,对试图骑电动车入园的游客进行劝阻、引导。另一方面加强“技防”,在公园主要入口设置弧形钢架阻挡设施,保证轮椅和婴儿车正常通行,但电动自行车无法通过;以智慧手段赋能,在部分公园试点安装智慧杆,自动AI识别并语音劝告电动自行车禁止入园。自今年春节以来,已自动监测电动自行车并语音提醒超2500次。

  “电动自行车等禁入公园,体现的是对公众人身安全的重视,也是以绣花功夫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体现。”白云区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基准表》发布后,将在坚持常态化宣传引导、精细化管理劝阻的基础上,适时联合属地相关执法部门加强整治,利用智慧杆人脸识别记录的线索,必要时依法罚款惩处。

  据悉,《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是国内首部专门规范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