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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覆盖 零容忍 严执法 重实效

粤治理工程建设技术人员违规“挂证”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4年09月10日        版次:01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通讯员岳建轩报道:根据住建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联合发布通知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从9月起至明年1月开展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通知,此次专项治理共分为自查自纠和排查处理两个阶段。其中,自查自纠阶段从8月至10月,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自查自纠工作,指导、督促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的,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对在自查自纠期间及时整改到位的人员和单位,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排查处理阶段时间从今年11月至2025年1月。一方面,要求各地住建、人社部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结合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信息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等情况。另一方面,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排查中发现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承建项目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排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此外,通知还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挂证”人员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公开,并纳入资质动态核查;对违规的中介服务机构要依法严肃查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