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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市定位再升级(图源:深圳发布) |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报道: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据悉,这是深圳历史上第四版《总体规划》,也是深圳首部陆海统筹、多规合一的城市发展空间蓝图。 根据批复,深圳的城市定位明确为“经济特区,国家创新型城市,现代海洋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批复还指出,深圳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全国性经济中心、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对外开放门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地等功能,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在“三区三线”划定方面,批复要求到2035年,深圳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2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40万亩(含易地代保0.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72.02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94.2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130.74平方千米以内。 同时,批复要求深圳主动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优势,强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建设,与香港、澳门深度合作、协同发展。强化与广州“双城”联动,高标准建设深汕特别合作区,促进与珠江口西岸城市融合互动,加强深圳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此外,批复还要求加快构建区域协调的城镇体系,完善带状组团城市的功能布局,强化组团间网络联通,促进都市核心区品质提升。强化区域和组团生态绿廊作用,重点保护好东部海域大鹏湾、大亚湾等滨海生态资源,系统保护和集约利用海域、海岛、海岸线资源,筑牢陆海协同的生态安全格局。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