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报道:日前,东莞市公安局起草发布了《关于增加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其中,对就增加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等事项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文件,要求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武汉、杭州、佛山、苏州、沈阳、南京等超20城陆续出台了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政策。据东莞市公安局介绍,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吸引更多人口在东莞安居乐业,提高经济活力,有必要进一步拓宽东莞市落户渠道,在现行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中,增加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事项。 根据《意见》,在东莞市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成年非莞户籍人员,已在东莞市申报居住登记的,其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请入户,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父母(以下称家属)可以随迁;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作为申请人,家属可以随迁。 共有产权住宅房屋(夫妻共有、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或申请人与政府共有的除外)只允许拥有产权份额大于或等于共有人平均份额的一名产权人、购房人及家属入户。其他共有产权人、购房人不再适用。 需要注意的是,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是指在东莞市已办理住宅房屋不动产登记,或者已购买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合同备案。在东莞市申报居住登记,是指已在广东省“粤居码”系统或“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系统、东莞市“莞e申报”系统申报居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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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拟放宽入户门槛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4年10月11日
版次: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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