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1月10日,珠海召开《珠海经济特区红树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宣布《珠海经济特区红树林保护条例》正式出台,并将于2025年2月2日起施行。 《条例》紧扣珠海市红树林湿地及自然保护区实际,聚焦保护重点,以五大亮点筑牢生态防线。《条例》实施分区管理,精准施策,依据红树林湿地的生态区位、规模、生物多样性等因素,采取设立自然保护地、列入重要湿地名录等保护措施。对于零星分布或生态系统脆弱的红树林及其分布区域,根据科学评估,进行就地保护或迁地移植,推动规范建设和精细化管理。 在严守生态空间方面,《条例》细化了占用红树林湿地的条件与程序。遵循上位法原则,明确占用前提条件和程序,要求移植补种、落实占补平衡,杜绝建设项目擅自占用湿地,确保红树林湿地面积不减少。 为避免生境退化,《条例》严格管控红树林湿地内的行为,细化禁止行为清单,并在上位法基础上补充设定法律责任,依法惩处破坏红树林湿地的行为。 《条例》还推动多元共建共治共管,明确政府职责的同时,引导多元主体参与保护修复。此外,打造红树林+生态养殖+生态旅游等综合发展模式,开展红树林种植与生态养殖耦合,探索红树林空中观光、生态监测等低空产业与生态旅游产业相结合的活动;借鉴海南等地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制度,授权依法开展红树林保护相关的特许经营活动,为红树林保护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来源: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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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出台红树林保护条例
探索“红树林+”发展模式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5年01月14日
版次: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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